1 目的
1.1 保證管理體系有效運行,及時識別和控制不符合檢測工作,防止不合格檢測報告發放或使用。
2 適用范圍
2.1 適用于對不符合管理和技術要求的所有與檢測有關的活動。
3 定義
無
4 職責
4.1 監督員負責對技術運作的各環節中所出現的不符合檢測工作進行識別,并跟蹤不符合工作的處理,實施驗證結果。
4.2 實驗室技術負責人負責對不符合工作分析原因,如有必要,則采取糾正措施。
4.3 質量負責人組織對不符合檢測工作進行調查,并批準措施實施。
5 作業程序
5.1 不符合工作的識別
5.1.1 實驗室在開展檢測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或客戶投訴等方面識別不符合檢測工作。
5.1.2 監督員從檢測工作過程中的人員、設備、方法、樣品處置、記錄、報告和環境條件等方面進行核查,識別不符合檢測工作。
5.1.3 監督員應加強組織管理體系審核和監督,及時識別管理體系運作中出現的不符合檢測工作。
5.1.4 授權簽字人在審核檢測報告結果和質量時,識別不符合工作。
5.2 不符合工作的處理
5.2.1 監督員或其他發現者在發現不符合檢測工作時,應立即通知實驗室技術負責人采取糾正措施(如立即停止工作等), 并填寫《不符合工作評審報告》并報告實驗室技術負責人.
5.2.2 若在報告發給客戶前發現不符合,則應重新進行檢測;若報告已發,應知會客戶,并由實驗室負責收回,重新發放符合要求的檢測報告.
1.1.1 實驗室技術負責人對產生不符合檢測工作的原因進行分析,如認為不符合檢測工作較嚴重或可能再次出現時,需要執行《糾正措施管理程序》。
1.1 不符合檢測工作的控制
1.1.1 監督員負責對處理措施的實施結果進行跟蹤、驗證,證實所采用的處理措施已消除了產生不符合檢測工作的所有因素,報請質量負責人批準后恢復工作。若采用處理措施仍然消除不了不符合檢測工作的因素,則報告實驗室技術負責人決定是否通知客戶取消該項工作。
2 相關文件
2.1 《糾正措施管理程序》 XD-OP-CL-011
3 記錄表單
3.1 《不符合工作評審報告》 XD-OP-CL-009-D01
8 附件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