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22716標準條款--7:生產
發布時間:2019-02-19 18:10:28 瀏覽次數:1224
7.1 原則
在制造及包裝的每一階段,應采取措施保證成品符合其應有特性
7.2 生產操作
7.2.1 獲得相關文件
7.2.1.1 所有相關生產加工所需要的文件都已備齊
7.2.1.2 所有制造加工應根據生產文件要求進行,包括:
a) 必要的設備
b) 產品配方
c) 根據文件指定的配料清單,包含原料批號和數量
d) 每個步驟的詳細生產過程,如原料添加,溫度,速度,混合時間,采樣,清潔,設備消毒,散裝產品的運輸
7.2.2 加工前檢查
制造加工前,應確保
a) 所有生產加工需要文件備齊
b) 所有必須原料已備好
c) 設備工作狀況良好,已清潔必要時進行消毒
d) 清潔前一工序,防止物料發生混淆
7.2.3 批號
給每一批散裝產品標上批號,此號碼不一定需要與成品標簽上號碼一致,但應易于與該號碼相聯系。
7.2.4 過程確認
7.2.4.1 所有物料應根據配方進行稱量或測量,直接放入已標識的,干凈合適的容器或直接放入設備中
7.2.4.2 能隨時識別主要設備,原料及散裝產品容器
7.2.4.3 對散裝產品容器的識別應包括:
a) 名稱及識別碼
b) 批號
c) 關系產品質量的存儲條件
7.2.5 過程控制
7.2.5.1 過程控制及確定可接收標準
7.2.5.2 過程控制應根據預訂程序進行
7.2.5.3 發現反常時應報告并對其進行研究
7.2.6 散裝產品的存儲
7.2.6.1 散裝產品應儲存在特定區域,容器及適宜的條件下
7.2.6.2 應確定散裝產品的最大存儲量(周期)
7.2.6.3 物料超過保存期,應重新評估方可使用
7.2.7 原料的重存儲
若稱量后的原料不需要使用,且符合返存標準的,存儲時,其容器應密閉且標識
7.3 包裝
7.3.1 獲得相關文件
7.3.1.1 所有相關包裝操作所需要的文件都已備齊
7.3.1.2 所有包裝操作應根據生產文件要求進行,包括:
a) 必要的設備
b) 根據文件指定的配料清單
c) 詳細的操作規則,如填充,閉合,貼標簽,編碼
7.3.2 操作前檢查
包裝前,應確保
a) 前一工序已清潔,以防止混淆
b) 所有包裝需要文件備齊
c) 所有包材備齊
d) 設備工作狀況良好,已清潔必要時進行消毒
e) 允許標識的產品編碼已確定
7.3.3 批號
7.3.3.1 給每一批成品標上批號
7.3.3.2 此號碼不一定需要與成品標簽上號碼一致,但應易于與該號碼聯系
7.3.4 包裝線標識
能隨時識別包裝線的名稱及其編碼,成品的名稱編碼及批號
7.3.5 在線控制設備檢查
在線控制設備若使用,應根據預訂程序,定期檢查。
7.3.6 過程控制
7.3.6.1 過程控制及其接收標準應確定
7.3.6.2 應根據預定程序,進行過程控制
7.3.6.3 應報告不尋常的結果,并進行調查研究
7.3.7 包材的重存儲
若包裝后剩下包材不需要使用,且符合返存標準的,存儲時,其容器應密閉且標識
7.3.8 標識及在線管理
填充及貼標簽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若沒有,應采取措施例如隔離或者標識應防止混淆或貼錯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