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為了防止公司的計算機系統被惡意軟件的入侵,保護應用軟件和信息的完整性。
2.0 適用范圍
公司的計算機系統。
3.0 職責
3.1 各部門應組織惡意軟件防范方面的培訓,以增強其安全防范意識。
3.2 電腦部應負責軟件惡意軟件監控軟件安裝,惡意軟件防范情況的抽查,以及惡意軟件的處理和匯報工作。
3.2 各用戶單負責按照本程序的要求進行惡意軟件的防范,并協助電腦部完成惡意軟件的處理工作。
4.0 規定
4.1 惡意軟件的預防措施
4.1.1 公司禁止計算機用戶從外網下載軟件,任何人不得從內部網拷貝軟件,更不允許使用移動存儲設備從外部拷貝軟件存入計算機。
4.1.2 購買軟件時,應選擇規模大、聲譽好的公司,選擇的公司應有典型客戶可供咨詢使用情況,并對出售的軟件能提供安全保證。
4.1.3 任何軟件安裝前,需要對軟件包進行病毒掃描,以防被嵌入了惡意代碼或病毒的軟件安裝到用戶端。
4.1.4 電腦部通過軟件安裝權限控制使計算機用戶無法自行安裝軟件,所有的軟件必須由電腦部安裝。
4.1.5 電腦部人員在計算機上安裝惡意軟件監控軟件,用戶在電腦開機時,應該運行意軟件監控軟件,以攔截惡意的攻擊。
4.1.6 電腦部管理人員應定期對公司的用戶電腦系統進行抽查,抽查的結果應及時通報,并保持抽查記錄《網絡運行安全檢查表》。
4.1.7 各部門定期組織惡意軟件防范方面的培訓,以增強其安全防范意識。
4.2 惡意軟件的清除
4.2.1 用戶端在電腦中發現惡意軟件,應該及時填寫《計算機系統維護表》,經過審批后,交電腦部相關人員。
4.2.2 電腦部人員應及時達到現場,首先斷開網絡連接,杜絕惡意軟件向服務器連接,然后再進行處理,并在《計算機系統維護表》中記錄處理情況或結果。
a. 使用惡意軟件監控軟件掃描惡意軟件
b. 惡意軟件進行卸載和清除,從注冊表中刪除鍵值。
4.2.3 由惡意軟件導致感染病毒的,在系統的安全模式殺毒,查看系統進程,對異常進程用工具強制關閉,對惡意軟件安裝文件,用其它同名代替或用工具粉碎。
4.2.4 惡意軟件造成系統問題故障的,對系統進行打漏洞補丁或安裝升級包,對其頑固無法清除惡意軟件,用系統備份進行系統還原。
4.2.5 對外部購買的軟件,保留好系統的故障現象和日志,及時通知供應商來解決,并要求預防不會再發生這樣的情況。
5.0 縮略語及術語定義
無
6.0 支持文件
無
7.0 記錄
7.1 《網絡運行安全檢查表》
7.2 《計算機系統維護表》
8.0 附錄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