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目的
保證原材料的驗收、入庫與儲存均符合FSC/COC規定的要求。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采購的所有FSC材料.
3.0權責
3.1原材料倉庫負責FSC材料實物與送貨單的核對、清點和入帳,FSC材料存放區域的規劃與標識,FSC材料的發料和統計。
3.2品保部負責FSC證書編號及有效期的核對,FSC證書內所注明的產品信息與供應商實際提供的FSC資料的核對以及FSC材料實物與標簽和核對。
4.0作業程序
4.1 FSC材料的檢驗
4.1.1當供應商提供的FSC材料到達本公司后,檢驗員首先要核對供應商提供的FSC材料與送貨單和裝箱單的內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時進行調查或拒收;
4.1.2核對的具體內容包括供需雙方公司全稱、材料名稱、FSC證書編號、送貨日期、數量、FSC聲明,同時還要到通知采購在www.fsc-info.org網站上查詢FSC證書的有效性及證書內注明的產品范圍與供應商提供的FSC材料是否一致。
4.1.3接著檢查FSC材料的標簽是否正確。
4.1.4上述檢查完成后,由檢驗員填寫來料檢驗報告并進行標識,如有分包裝則每一個分包裝上都要有材料標識牌,同時要在材料標識牌加蓋一個“FSC”印章。
4.2 FSC材料的入帳與發放
4.2.1 通過檢驗合格的FSC材料,收貨員必須清晰、準確的將其登錄在《FSC產品進貨年度報表》內,登錄的內容包括材料名稱、日期、供應商名稱、規格型號、數量、FSC證書編號、材料類別、經手人和備注等;
4.2.2 收貨員依據申領單位提供的領料單進行發料作業,但在發料前收貨員必須核對領料單內所填寫的內容,具體內容包括材料編號、材料名稱、領料數量、領料日期,在發完料后還必須在領料單的備注欄內注明FSC證書編號和FSC聲明;
4.2.3 生產車間退料時,必須經檢驗員檢驗和原材料倉庫核對,如屬FSC材料,則良品放入良品區,不良品則放置在FSC不良品區,在《材料進銷帳本》登記材料名稱、日期、供應商名稱、規格型號、FSC證書編號、FSC聲明、經手人; 。
4.4 FSC材料的標識與隔離
5.4.1原材料倉庫須在材料倉庫規劃FSC材料放置區域,并要有“FSC材料”標識牌;
5.4.2 不良的或待處理的FSC材料,原料倉須設置FSC不良品放置區,并要有FSC不良品標識牌。
4.5如發生材料混亂,按以下方式處理:
4.5.1同一規格的FSC100%的材料、FSC mix 的材料混亂時,就只能把該批材料當FSC mix材料使用,除非混亂的材料有明顯的特征可供分選,則經分選后再按原來的性質來使用;
4.5.2同一規格的非FSC材料與FSC材料混亂時,就只能當成非FSC材料來使用,除非混亂的材料有明顯的特征可供分選,則經分選后再按原來的性質來使用,否則絕不能當FSC材料來使用;
4.5.3如果發生三種或三種以上的FSC材料混亂時,除非混亂的三種或三種以上FSC材料有明顯的特征可供分選,則經分選后再按原來的性質來使用,否則就只能當非FSC材料來使用;
4.5.4如果混亂是由供應商所造成的, 質量部聯絡采購,由采購通知供應部,由采購與供應商協商處理。
5.5 FSC材料的統計
所有FSC材料的必須登記在《FSC產品進貨年度統計表》中。
5.0相關記錄
5.1《材料進銷帳本》
5.2 《FSC產品進貨年度統計表》
5.3 《入庫單》
5.4 《出庫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