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術語和定義
3.1 仿冒件
不是真正的來自于指定的原始或授權制造商,未經授權的復制、模仿、替換或修改的部件(如材料、部件、零件)。
注: 如仿冒件包括但不限于標記或標簽、級別、系列號、生產日期、文件、性能特性的錯誤標識。
3.2 關鍵項目
對于產品和服務的提供和使用有實質性的影響的要素(如功能,配件, 軟件,特性,過程);該影響指的是安全,功能,形狀,配合, 性能,可制造性,服務壽命等。這些關鍵要素需要特定的行動 以確保被充分的管理。例如,關鍵要素包括安全關鍵項目,斷裂關鍵項目,至關重要項目,特殊特性等。
3.3 關鍵特性
一個需要特定行動以控制其變化的屬性或特征,其變化對產品 裝配、性能、服務壽命或可制造性有重大影響。
3.4 產品安全
產品在實現其設計或預期用途時,會帶來不可接受的影響人和財產安全的風險的情況。
3.5 特殊要求
由客戶或組織識別的,具有高風險因此包括風險管理過程的要 求。用于決定特殊要求的因素,包括產品或過程的復雜性,過 往經驗和產品或過程的成熟度。 例如,特殊要求包括客戶附 加的性能要求,這些性能要求考慮到行業的能力限制,或取決 與組織技術或過程能力的限制。
注:特殊要求(3.5)和關鍵項目(3.2)是新的術語,其與關鍵特性(3.3)是相關的。 在決定和審查與產品有關(8.2.2 和 8.2.3)的要求時,特殊要 求應被識別。特殊要求可以要求關鍵項目的識別。設計輸出(8.3.5)包括關鍵項目的識別,其要求特定行動以確保充分地管 控。一些關鍵項目將被歸類為特殊特性,因為其變化需管控。